工 单 号:201215084436444247 |
办结时间:2020-12-18 信息来源:电话 |
受理版本: 景县 |
反映内容 |
景县丽水花园西区业主反映:2019年至2020年自己没有在小区居住,但是物业让自己缴纳1年的物业费。咨询物业是否应该收取此费用,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。 |
反馈结果 |
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:根据衡水市物价局、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《关于调整衡水app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》衡价费管【2017】26号第十条规定,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五个月无人居住的物业,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事前向物业服务竞技宝提出书面申请,经确认后按约定标准下浮20%交纳物业服务费,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 |